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下載專區
序號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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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標題 | 擴大高中職及五專免試入學實施方案 |
分類 | 其他 |
單位 | 學管科 |
上傳者 | 張獻文 |
內容 |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先導計畫 子計畫4「調整高中職入學方式」 方案4-1「擴大高中職及五專免試入學實施方案」 98年9月4日台中(一)字第0980151658號函訂定 壹、前言 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在民國84年「中華民國教育報告書」中揭示:「改進高中入學制度,建立多元入學管道」,並於民國87年7月發布「高級中學多元入學方案」,同年9月發布「高級職業學校多元入學方案」。民國90年辦理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以下簡稱國中基測),全面推動實施高中、高職、五專多元入學方案,希望在公平公正之前提下,改變傳統聯考以單一智育成績分發篩選,改以學生基本學習能力評量作為門檻檢定,期能導引國民中學(以下簡稱國中)教育轉向注重學生學習潛能之啟發與多元適性之發展。 國中基測實施迄今已九年,但是各種多元管道仍以國中基測量尺分數作為分發篩選之重要參據,多元能力評量參採比重偏低,國中學生升學競爭壓力未得緩解,高職申請入學名額報到率偏低,學生未能適性選擇高中職就學等問題,原期以國中基測作為入學門檻,申請入學導引適性分流,多元管道實現多元選才等理念,未能完全體現。為能給予每位學生優質的教育環境,多元適性的發展。因此,以漸進彈性、因地制宜等原則,穩健逐步調整多元入學方案,建立適合各地區國中學生的升學方式有其必要性。 基於實現教育機會均等與追求教學卓越之理念,給予每位學生同等的關懷和尊重,以實現有教無類與因材施教的教育理想。本部積極規劃「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提出子計畫4「調整高中職入學方式」,在既有多元入學方案基礎下,研擬4-1「擴大高中職及五專免試入學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本實施方案),期以逐步擴大推動免試入學比率,調整高中職和五專多元入學方式,以奠定未來實施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之重要核心基礎。 貳、目標
參、辦理原則 一、學生主體:以學生為學習主體,給予每位學生同等的關懷和尊重,提供適性及優質之教育機會。 二、多元適性:學生依性向、興趣、志願、或在校學習各項表現等做為其進路發展之依據。 三、就近入學:高中職和五專考量學校地理環境等因素,優先提供鄰近國中免試入學名額。 四、保障弱勢: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應考量區域城鄉落差、文化不利及弱勢族群等因素,規範轄屬高中職及五專優先提供免試入學名額,保障偏鄉國中學生或弱勢學生升學權益。 五、因地制宜:各區得採取一種或兼採數種不同入學模式,並得經各該地方政府及相關團體同意後全面辦理學區免試入學。 六、漸進彈性: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考量教育資源,漸進提高免試入學比率或名額,穩健逐步推動。 肆、實施期程及比率 本實施方案分為三個期程漸進推動,各期程及免試入學比率規劃如下: 一、宣導推動期:99學年度到100學年度
二、擴大辦理期:101學年度起
三、全面實施期:配合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之實施,免試入學方式應再做調整,以利各招生區全面推動。 但部分學校及特殊類科因應發展特色及實際需要,得報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同意後,彈性調整各期程免試入學之比率。 伍、辦理方式 一、在宣導推動期,由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會商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後定之,得由現行申請入學及甄選入學招生委員會分別辦理免試入學相關事宜,並配合推動期程逐步修正運作機制,各招生區得選擇下列方式辦理免試入學:
二、擴大辦理期起,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召集國中、高中職及五專代表,成立免試入學委員會,以全區共同辦理為原則,必要時得跨區聯合辦理、多校聯合辦理或單一學校辦理。 陸、入學模式 一、學區登記模式 (一)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得依所轄區域、人口分布及教育資源共同協商,規劃高中職之學區。 (二)國中畢業生依其所屬學區,辦理登記入學。 (三)當登記人數超過招生名額時,按其志願序採抽籤或設籍時間等方式辦理入學。 二、國中薦送模式
三、學生申請模式
柒、配套措施 一、縮短公私立高中職學費差距 加額補助私立高中職及五專前三年學生學費,縮短公私立學校學費差距,降低國中學生競逐公立學校之升學壓力,並確保受補助學校教育品質,以維護學生選擇不同性質學校的受教權。 二、強化學生生涯發展輔導功能 各國中應發揮輔導功能,增強國中教師輔導知能,對具特殊才能或高職五專類科性向興趣明確之國中學生,積極輔導其適才適性入學,期能達成學生適性分流與多元發展之目標。 三、辦理國中學生性向探索課程 各高中職應辦理性向探索課程,提供鄰近國中學生依其興趣或意願參加;並配合性向探索實作評量以及性向或心理等測驗,作為國三學生進路選擇高中或高職各類科之參照。 四、規劃維持學生學習品質措施 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進行長期性與系統性的學習指標系統建立,並得辦理全國國中學力調查,建構豐富多元的資料庫系統,以確實掌握學生學習現況與趨勢,進而有效提升教育品質。 五、深化高中職優質化 擴大推動高中職優質化輔助方案,強化學校特色與學生扶助措施,均衡各區辦學資源,以保障國中學生就近入學教育機會之充分與均等。 六、調整各招生區高中職教育資源 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應衡量各地教育資源分布,依各招生區國中升學機會與學校分布狀況,訂定推動期程,逐步調整高中職學校資源。 七、建立國中學生成績處理系統 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應建立轄屬國中學生成績處理系統,協助國中蒐集與保管學生學習歷程資料,供學生或校方申請使用,配合擴大免試入學作業程序,確保資料完整性及正確性,以達成公平與公正。 八、研修相關法令規章 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應研修相關法令,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研訂相關辦法或計畫,並應積極輔導轄屬各級學校漸進彈性逐步推動,並寬籌經費,補助相關學校及推動各項配套措施。 九、加強方案宣導及溝通 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國中、高中、高職及五專應於相關會議及研習活動中,加強本實施方案理念溝通與技術層面宣導,並建立溝通機制,凝聚共識。 捌、衡量指標
玖、預期效果 一、紓緩學生升學壓力,促進學生多元適性發展。 二、促進教師有效教學,落實學生的學習和成長。 三、建立學校辦學的特色,建構優質的學習環境。 四、落實教育機會均等,奠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基礎。 拾、附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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